职工临时困难纳入江苏工会救助
2026-07-06 08:10:00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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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倪敏) 职工因突发重大疾病、遭遇意外事件等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临时困难怎么办?记者从省总工会获悉,《关于做好江苏工会职工困难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近日出台,在做好建档立卡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的同时,着力解决职工临时性、紧迫性、突发性生活困难。

意见主要聚焦暂未纳入深度困难、相对困难、意外致困三类建档立卡困难职工家庭帮扶范围,但因基本生活出现临时困难需工会给予救急解难的职工,涵盖农民工、新就业群体等劳动者。

根据意见,全省工会将实施四类困难救助:大病支出困难救助,即职工本人或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自负医疗费用达到上年度当地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一定比例的;教育支出困难救助,即职工因子女接受高中及以上全日制学历教育产生刚性支出较大,生活出现临时困难的,并向单亲职工、新就业群体、农民工倾斜;突发意外困难救助,即职工因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火灾、爆炸、交通事故、溺水、人身伤害等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意外事件,造成人员重大伤亡、财产重大损失或主要收入来源中断,基本生活陷入严重困难的;其他特殊困难救助,即职工确有特殊困难、包括但不限于因非个人意愿下岗失业、工伤(含尚未完成工伤认定)、职业病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等各类原因,生活陷入临时困难、亟须救难解困的。

省总工会要求各级工会坚持应急救助与赋能发展并重、物质救助与服务救助并举,构建多元高效的救助模式。在救助的同时,可根据实际需要提供就业推荐、技能培训、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子女托管等赋能服务,推动从“输血式解困”向“造血式脱困”转变,助力职工稳定摆脱困境、实现长效发展。

作者:  编辑:颜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