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入国家试点 镇江着力构建灾害救助新格局
2026-11-02 09:37:00
来源:镇江日报
【字号:大 中 小】【打印】

本报记者陈志奎

本报通讯员沈小鹏吕菁

今年夏天,受台风“巴威”影响,润州区多个街道启动防汛应急响应。针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周边居住人员,当地政府迅速组织疏散转移安置。台风过后,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中心支公司依据镇江市地质灾害保险合同,快速完成定损赔付,共计赔付46865元,用于转移人员的临时住宿等安置费用。

这是我市“灾害救助+金融保险”试点工作落地以来的一次典型理赔实践。从群众转移安置到保险赔款到账,金融保险机制正在深刻改变传统灾害救助的运作方式。

镇江试点:

破解难题,从政策设计到实践操作

2024年5月,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启动“灾害救助+金融保险”试点工作。同年9月,我市被择优确定为市级试点单位,并立足本地灾害防控实际,以破解灾害救助难题为核心,推动金融保险与灾害救助深度融合,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新模式。

去年以来,市应急管理局与多家金融保险机构开展多轮磋商,就人身伤亡救助费用、转移安置费用、住房倒损及住房安置费用、灾后人员生活救助费用、重点防护对象应急抢险救助费用等内容反复讨论。最终,由市应急管理局作为投保人,与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中心支公司正式签订镇江市地质灾害保险项目合同。

根据合同约定,参保范围涵盖主城区的113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覆盖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镇江经开区、镇江高新区。理赔范围包括人身伤亡救助、转移安置、住房倒损及住房安置、灾后人员生活救助以及重点防护对象(砌石挡土墙)应急抢险救助等费用,单次灾害最高赔付额达500万元。

台风实战:

140人转移,46865元快速赔付

今年7月,台风“巴威”逼近镇江。依据防汛工作部署,各片区政府部门针对灾害点周边居住人员紧急疏散转移,安排宾馆等临时住宿。

据出险通知书记录,此次转移涉及4个社区:南山街道鹤林社区35人、南山街道五凤口社区18人、宝塔路街道车站社区67人、宝塔路街道广东山庄社区20人,合计140人。

灾情发生后,市应急管理局作为被保险人及时向紫金保险报案,保险公司迅速启动理赔流程,对转移安置费用进行核定,双方签署《赔付意向及权益转让确认书》,确认最终保险赔付金额为46865元。

从7月中旬出险到赔付到账,整个理赔流程在10天内完成,体现了试点建立的“线上报案、快速定损、即时赔付”服务模式的实际效能。

“金额虽不大,却标志着金融保险深度参与灾害救助的‘镇江模式’已从纸面走向现实。”市应急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随着试点不断深化,更多受灾群众将在第一时间获得保险保障,灾害救助的效率和公平性也将持续提升。

制度创新:

打造标杆,构建灾害救助新格局

“灾害救助+金融保险”试点并非简单的“政府买保险”,而是一套涵盖制度建设、保障能力、运行机制、协同联动的系统工程。

着力推动试点落地见效,我市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协同联动”的工作格局。在落实资金方面,将地质灾害保险保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同时探索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建立准备金制度,按保费收入的10%计提风险准备金,用于灾害预防、风险排查、宣传教育、应急演练等工作,推动保险保障从“灾后赔付”向“灾前预防、灾中响应”延伸。

为深化基层服务,我市推动保险机构在镇(街道)设立服务网点,在村(社区)配备保险服务专员,实现基层保险服务全覆盖。实施科技赋能,去年我市投入240余万元升级地质灾害监测体系,新增9座山体15处隐患点自动化监测设备,构建专群结合的监测预警体系,实现灾害风险动态管理。

试点工作实施以来,我市在缓解财政救灾压力、提升灾害救助效率、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等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效。引入金融保险机制,改变了传统灾后救助仅靠财政资金的模式,实现灾害救助资金多元化供给。近期,市安防办发布试点中期评估工作报告。评估结果显示,试点工作在制度建设、保障能力、运行机制、协同联动、实施成效等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果,达到试点中期预期目标。

市应急管理部门表示,将进一步完善政策制度体系,拓宽资金渠道,加强人才建设,加大宣传力度,持续深化试点探索,努力打造全国试点标杆,为全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贡献“镇江智慧”和“镇江方案”。

作者:  编辑:张苏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