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扬环宣 露莎) 11月3日,《扬州市东方白鹳栖息地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替代性修复项目库建设方案》正式发布。这是全国首个聚焦东方白鹳珍稀物种保护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替代性修复专项项目库,将有效解决部分生态环境损害案件“原地修不了、赔偿金没处用、修复落不了地”的难题,为全国珍稀物种保护与生态损害赔偿改革融合提供了“扬州样板”。
东方白鹳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被誉为“鸟中国宝”。扬州作为东方白鹳重要栖息繁育地,境内宝应、高邮、江都等地分布大量东方白鹳栖息、越冬种群。其中,高邮拥有江苏唯一、全国第二个东方白鹳专属保护地,现有80余处鸟巢、260余只东方白鹳在此栖息繁育。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具体体现。以往,部分东方白鹳相关生态环境损害案件存在客观上无法开展原位修复、赔偿金使用缺少精准落地载体等问题,为此,扬州依托宝应、高邮、江都三地东方白鹳保护资源本底,创新打造专项项目库,让生态损害赔偿资金定向反哺珍稀物种保护,构建“三地联动、赔修一体”新模式,推动“环境有价、损害担责”落地见效。
方案明确,高邮为核心示范区,宝应为生态保育区,江都为安全管护区。项目库首期推出高邮示范清单,涵盖生态替代修复、鸟类保护救助、栖息地提质改造、法治科普宣教四大类,包含11个具体项目。项目库实行“成熟一批、报送一批、分批增补”,原则上每年更新一次,特殊情形一事一报动态调整。
对比普通生态修复项目库,该项目库明确靶向,所有入库项目全部服务东方白鹳栖息地改善、种群保护,并明确修复赔偿金不和其他生态专项资金重复安排。项目清单清晰可落地、可评估,赔偿义务人拿到清单就能选择修复路径,实现“损害担责有据可依,修复成效看得见”。修复方式更多元,明确支持赔偿义务人通过护鸟巡护、巢穴台账登记、栖息地管护等劳务代偿生态责任。
方案发布后,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联合市检察院分工协作共建,三地生态环境、检察及相关部门协同落实。目前,高邮首个案件索赔工作正在推进。下一步,扬州将持续完善项目库建设,推动更多替代修复项目落地,打造集栖息地修复、种群保育、损害赔偿、成效评估、科普示范于一体的综合性示范基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