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霞) 4月16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本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推出多项惠民举措。其中,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范围从苏皖17个城市扩大至两省全域,并新增父母子女代际互助、降低逐月还贷留存金额等政策,进一步降低市民购房门槛。
根据《通知》,新政主要内容包括降低委托逐月提取还贷的个人账户留存金额,由月缴存额的12倍降至6倍;优化代际互助使用,父母或子女可作为共同借款人申请贷款;扩大异地贷款范围,在原有苏皖17个城市基础上扩展至两省全部29个城市;加大对现役及退役军人的支持,退役后6个月内视同连续缴存,可按最高额度申请贷款;放宽重大疾病提取条件,缴存人及直系亲属因病就医,当年达到大病保险支付标准的可按年度提取公积金。
此次新政中,备受购房人关注的是扩大异地贷款范围至苏皖29个城市。苏皖两省缴存人在南京购房,均可向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南京缴存人在安徽购房,也可参照南京市政策办理提取。这一举措有利于促进宁皖两地人口双向流动与住房消费联动,也为在宁就业、创业的安徽籍群体提供了更便利的置业支持。
新政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