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红萍:以法之力,筑起未成年人爱的港湾
2022-12-15 08:51:00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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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赵 芳

“孩子顺利入学,在学校和老师同学相处得很好,非常感谢你们!”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杨红萍,近日接到小强(化名)母亲的电话,心中一直悬着的石头放了下来。今年8月初,小强因遭继母殴打跑到生母家,表达了要和生母共同生活的意愿。经过社会调查,检察院决定支持小强生母起诉。最终,法院判决变更小强抚养权归亲生母亲所有,检察机关协助小强办理户口转出手续,顺利转学到生母所在地就读。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要带着一颗‘红心’去做。”这是杨红萍从事未检工作的初心。2013年,杨红萍开始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10年来,她坚持“求极致、尽细微”,践行新时代检察官的责任与担当。

16岁的小宁受不良思想影响,多次在网络发表不实言论并辱骂他人,造成恶劣影响,涉嫌寻衅滋事犯罪。“未成年人法律意识淡薄,归案后,小宁认罪态度很好,基本具备帮教条件。”杨红萍依法对小宁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设置8个月的考验期。“为了提高帮教效果,我们与小宁父亲多次沟通后把他送至观护基地,并为他制定帮教方案。”杨红萍说。通过精准帮教,小宁逐渐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他还主动向发生疫情的地区捐款,积极参与疫情防控,获评赣榆区“优秀服务志愿者”。

“我们不能简单地就案办案,一定要充分落实宽严相济的司法制度,最大限度地教育、挽救、引导未成年人。”杨红萍恪守“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成立“红萍未检团队”,创建以“指点思想、指点家长、指点维权、指点关爱、指点共建”为主要内容的“金手指”帮教模式,先后帮助262名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其中37人考入大学。

杨红萍和同事建立“未成年人一站式保护体系”,成功为72名未成年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司法救助、协助转学、帮助就业等综合司法保护。她撰写的检察建议,促进赣榆区检察院办理的在校生犯罪案件人数同比下降66.7%,并获评2017年度全省“十大精品检察建议”“江苏省未成年人优秀保护十大事件”,入选最高检优秀说理检察文书。“挽救更多行走在犯罪边缘的青少年,让每一名青少年知法、懂法、守法,就是我工作的最大意义。”杨红萍说。

杨红萍是用爱心浇灌受伤花蕾的“美丽天使”,也是为困境儿童雪中送炭的“爱心妈妈”。“赣榆区不少青壮年常年外出打工,留守儿童需要关注关爱。”杨红萍依托团区委“青少年之家”,在留守儿童较多的4个乡镇建立“红萍工作站”,常态化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关爱活动,让留守儿童不再孤单、感受温暖。

2017年,杨红萍在办案中了解到,犯罪嫌疑人郭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其妻改嫁,郭某上小学二年级的女儿乐乐与60多岁的奶奶靠捡垃圾维持生活。在院党组支持下,杨红萍组织全院干警为祖孙俩捐款、捐物,还为她们送去“青少年维权联系卡”,为乐乐制定长期关爱计划,帮助她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网络是青少年主要活动空间,也是法治宣传教育的主阵地。”多年的办案经验让杨红萍意识到,普法教育应当向网络阵地倾斜,“法治教育唯有常态化,方能让孩子将法融入内心,落实于行。”为此,她依托“红萍工作室”开设远程法治教育电教课堂,创立“红萍说法”专栏,利用新媒体开展线上法治教育,受教育人数达15万余人。

近年来,杨红萍被授予第五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工作者、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优秀辅导员、江苏省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江苏省最美检察官提名奖、江苏好人等30多项荣誉。近日,省委宣传部授予杨红萍“最美法治人物”称号。杨红萍说:“我将继续全力以赴,为这份有温度的工作,将自己的能力和作用发挥到极致。”

作者:  编辑:王语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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