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10月7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成立。兵团接受新疆军区和中共中央新疆分局双重领导,其使命是劳武结合、屯垦戍边,由军队自给性生产转为企业化生产,并正式纳入国家计划。1975年3月建制撤销。1981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作出《关于恢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决定》。
1954年10月7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成立。兵团接受新疆军区和中共中央新疆分局双重领导,其使命是劳武结合、屯垦戍边,由军队自给性生产转为企业化生产,并正式纳入国家计划。1975年3月建制撤销。1981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作出《关于恢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