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检察院党组中心组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研讨
2024-11-08 10:20:00
来源:江苏检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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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日下午,省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会,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江苏检察工作现代化,认真交流学习心得体会,研讨贯彻落实举措。省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赵铁实主持会议。省委政法委副书记、一级巡视员周凤琴等省级机关工委巡学旁听工作组一行到会指导。

会上,赵铁实领学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内容摘要。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陶国中,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丁海涛,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席玉峰,检委会专职委员刘加云等4名领导班子成员,分别结合个人学习体会和工作实际作了交流发言。

在听取了大家的交流发言后,赵铁实表示,4位同志围绕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交流了学习领会“十一个坚持”的核心要义、实践要求以及贯彻落实的思路举措。大家的发言都能够紧密结合检察工作、江苏工作和各自分管工作实际,体现了一定的政治性、思想性和针对性、实践性。在今后的工作中,省检察院党组要始终突出政治学习这个根本,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一体学深悟透、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江苏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好中央、省委关于中心组学习的一系列具体要求和工作规定,不断提升党组中心组学习质效。

随后,赵铁实围绕如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交流了自己的学习体会。

赵铁实表示,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检察履职全过程各方面。深入把握政治与法治的内在联系,不断提高检察履职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坚定“四个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要坚持“两聚焦一结合”,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检察机关要自觉服从服务于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做到党的中心工作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要关注、跟进、服务到哪里。要坚持“两聚焦一结合”,即聚焦中心大局、聚焦主责主业,并使两者有机结合,确保检察工作始终与经济社会发展同心共行、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深入推进“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全力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要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自觉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把法律监督作为立身之本,坚持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刑事检察要推动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强化对刑事诉讼全流程监督。民事检察要加强对民事裁判、执行的监督,深化支持起诉、惩治虚假诉讼监督机制。行政检察要在严守履职边界、确保监督质量的基础上持续加大监督力度。公益诉讼检察要更加注重办理有影响的案件,提升公益保护的精准性实效性。检察侦查要健全一体化办案机制,更好严惩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

要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探索完善高质效办案标准体系,始终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强化业务管理,更好发挥省院机关各部门对下指导作用,持续巩固提升司法办案质量。树立正确政绩观,健全考核机制,注重对重点案件类型、重点办案领域、重要业务态势的分析研判,引导检察人员把主要精力聚焦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和案件的每一个环节上。

要靠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检察队伍,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持续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政治与业务融合培训,一体提升检察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能和职业道德素养。深化党纪学习教育,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抓紧抓牢党风廉政建设。在严管的同时抓好从优待检,树立选人用人的正确导向,激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以“走在前、做示范”的使命担当,努力为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文字:占东东 吕文静

图片:刘元华

作者:  编辑:颜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