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法院:打造人民法庭新“枫”景
2022-09-01 14:48:00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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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下辖开发区、顾高、张甸、溱潼4个人民法庭,其中开发区人民法庭属于城乡结合部法庭,其他3个人民法庭属于农村法庭。4个人民法庭扎根基层、面向群众,立足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扣区域治理需求,不断健全覆盖城乡的司法服务网络,推动健全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为维护社会稳定贡献了法院力量。

“人民法庭坚持的工作原则,在‘坚持便于当事人诉讼’‘便于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高效行使审判权’的基础上,增加了‘便于人民群众及时感受到公平正义’。从‘两个便于’到‘三个便于’,是时代的呼唤,也是群众的需求,更是我们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所以我们将今年确定为‘人民法庭建设年’,全力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法院升级版。”姜堰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平表示。

人民法庭与乡村有着天然的紧密联系,姜堰法院紧盯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妥善审理各类涉农领域纠纷,助力乡村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今年上半年,4个人民法庭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016件,办结1542件,结收案比97.6%,服判息诉率93.7%、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94%、简易程序适用率86.4%,平均审理天数70天,办案质效整体在全市领先。

“在姜堰,民事案件中的60%涉农,妥善审理涉农案件,关系到姜堰的发展和稳定。为此,我们制定出台《关于为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十七条措施》,全力打造‘法助农兴’品牌,为服务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姜堰法院副院长于世民介绍道,“在抓好审判工作之余,4个法庭先后走访企业14家,围绕合同行为、融资担保等方面开展法律体检,帮助企业解决问题17个,收集意见建议9条。”

人民法庭承担着审判、参与社会治理、推进乡村振兴等工作任务,“事多人少”的矛盾必须解决。今年年初,姜堰法院党组果断决策,将人员力量向基层倾斜,为4个人民法庭配备13名员额法官、4名法官助理、13名书记员。与此同时,坚持“支部建在庭上”,设立人民法庭联合党支部,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推动人民法庭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人民法庭干部管理,年轻干警定期到人民法庭“墩苗”锻炼,将人民法庭工作经验作为同等条件下入额、提拔、晋职晋级的优先条件。加强教育管理,规范司法作风,从严治庭、从严管理。 吴琼

作者:  编辑:绪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