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1-09-24 10:38:00
来源: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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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江苏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全面提升学生运动能力和体质健康水平,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到2022年,配全配优体育教师,开齐开足上好体育与健康课程,体育教学质量全面提高,教学和竞训体系更加完善,学生身体素质和综合素养明显提升。到2035年,基本形成多样化、现代化、高质量的学校体育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严格落实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

1.开齐开足上好体育与健康课程。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科学制定课程实施方案和教学计划。学前教育阶段广泛开展快乐体操、趣味田径等幼儿体适能游戏活动。基础教育阶段学校落实每周小学不少于4节、初中和高中不少于3节体育课,每学期安排不少于10节健康教育课。鼓励基础教育阶段学校每天开设一节体育课。高等教育阶段学校要将体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学生修满体育学分方可毕业,鼓励将体育课程纳入研究生教育公共课程体系。

2.加强学校体育教学训练。按照“教会、勤练、常赛”路径,推行“体育与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教学模式,教会学生科学锻炼方法,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中小学每天上、下午各安排一次眼保健操。学校要每年举办运动会或体育节,组建体育社团和俱乐部,组织开展经常性体育竞赛活动。正常天气每天课间休息、大课间活动等校内户外活动时间不少于1.5小时,校外不少于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中等以上强度运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每周不少于3小时高强度运动。关注个体差异和残疾学生,注重差异化教学和个性化运动处方指导,鼓励制定科学的训练与监测方法。

(二)全面改善学校体育办学条件

1.配齐配强体育教师。各地要加大选配力度,确保至2022年中小学专任体育教师与在校生的比例达到1∶220。鼓励高校体育教育专业教师到薄弱地区中小学担任兼职体育教师。通过购买服务,让更多有资质的社会体育机构走进校园,缓解体育师资不足矛盾。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应按标准配备教练员,不达标的高校停招或减招高水平运动员。

2.加强场地器材建设。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建好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和器材。加强高校体育场馆建设,鼓励有条件的高校与地方共建共享。场馆设备条件不能满足实际需要的高校,原则上不得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3.整合社会体育资源。严格落实《江苏省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管理办法》(省政府令109号),进一步完善学校和公共体育场馆开放共享机制,推进符合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在课余时间或节假日有序开放、公共体育场馆向学生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新建体育场馆应优先建在学校或其周边,增强体育设施使用的综合效益。家庭、学校、社会合力开展课后体育活动,将此作为解决中小学课后“三点半”问题的有效途径和课后服务的重要载体。

(三)大力推进学校体育评价改革

1.突出对学校的评价。按照《江苏省中小学校体育工作专项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要求,完善省、市、县(市、区)三级学校体育督导评价体系。把学校体育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体育与健康教育教学质量、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等,纳入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和星级高中、各类示范校、特色校建设评选指标,纳入省地方普通高校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体系。

2.完善对教师的评价。健全完善体育教师评价指标体系,将体育教师承担学校安排的体质健康监测、课后训练、课外活动、课后服务、指导参赛和走教任务计入工作量;把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结果、参加设区市以上组织的体育赛事成绩作为体育教师教学成果,在参加教学科研工作评定、职务职称晋升评审、绩效工资分配等方面,享受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

3.改进对学生的评价。中小学应建立日常参与、体质监测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查机制,将学生日常体育参与情况和体质健康监测结果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之中。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组织体质测试,除免测学生外,成绩不合格不得发放毕业证书。鼓励学校每学期测试一次,建立学生体能训练和测试档案。推进初、高中体育学业水平考试改革,改进中考体育内容、方式和计分办法,执行“过程评价+基础知识+现场测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逐步提高中考体育成绩权重,由过去不低于中考成绩总分的5%,到2025年提升至10%以上。统一考试类别、考务条件、评价标准,运用数字化、可视化手段,改进考试方法,确保成绩精准、客观、公正。加强在高校招生中使用体育素养评价结果研究。

(四)加强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管理

1.健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体系。建立省、市、县(市、区)三级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网络,落实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干预、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报告书、大学毕业生体质健康等级证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公示等制度。

2.强化体质健康监测结果运用。严格落实学校以班级为单位、县(市、区)以学校为单位、设区市以县(市、区)为单位、省以设区市为单位公示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的督导要求。将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结果列为省人民政府对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评的重要指标,纳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和文明校园建设指标。

(五)深入推进体教融合工作

1.打造完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教育、体育部门共同组织全省青少年体育赛事,一体化构建省、市、县(市、区)、校四级体育竞赛体系和选拔性竞赛制度,统一竞赛计划,统一运动员注册认证和裁判员信息系统,统一竞赛组织标准。

2.积极打造体育传统特色学校。教育、体育部门每两年联合开展一次体育传统特色学校的遴选工作,健全完善遴选机制和规划布局。到“十四五”末,打造省级体育传统特色学校不少于1500所。鼓励学校普及“三大球”和中华优秀传统体育项目,推动更多体育运动项目在学校开展,实施青少年体育“5621”计划,即每个县(市、区)至少推动5个运动项目,每个项目至少布局6所小学、2所初中、1所高中。支持社会体育机构与学校联办共建各类高水平运动队。

3.畅通优秀退役运动员任教渠道。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应设立教练员岗位,鼓励各级各类学校设立教练员专(兼)职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优秀退役运动员。鼓励体校教练员为学生提供运动技能培训服务,参照当地同职级体育教师标准支付报酬。

4.统筹组织体育师资队伍培训。加强对全省体育教师、体校教练员、体育传统特色学校教练员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教练员的培训,每年培训不少于2000人次,切实提升全省体育教师和基层教练员的专业知识和执教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工作的时代价值、育人价值,准确把握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强化担当作为意识,落实本级主体责任,建立加强学校体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各级各类学校要把体育与健康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校长是第一责任人,抓好教学、训练、竞赛、考评等工作。

(二)完善制度保障。健全学校体育运动伤害风险防范和处理机制,探索建立涵盖体育意外伤害的学生综合保险机制。各级政府要优化教育支出结构,统筹安排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本级财力支持学校体育工作。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学校体育发展,吸引社会捐赠,多渠道增加经费投入。

(三)强化督导考核。将学校体育工作纳入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评的内容,作为评价政府履职、学校办学水平和发放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学生体质健康达标率和素质测评合格率持续下降的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负责人,依规依法予以问责。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统一思想,加强政策宣传,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落实家庭教育指导,凝聚各方面共识,形成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关心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促进学校体育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作者:  编辑: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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