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最忌“挂在墙上”
—— 从一个“够不着的举报箱”说起
□ 胡波 杨丽
近日,有网友反映河北省某小学校园防欺凌举报箱装在了离地面近两米的地方,上方还有监控。对此,校方回应称,举报箱没有网友所称的“离地近2米”,而是1.6米。其上方设备并非监控,而是报警器,目前学校已将举报箱安装高度下调至1.2米。
设置校园防欺凌举报箱,目的是为了保护被欺凌的孩子,让其能够及时举报,进而让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举报箱离地1.6米,按照小学生的身高,有多少孩子能够得着?退一步讲,即便有孩子想方设法把举报信投进去,可一个举报箱的设置都如此浮皮潦草,又怎能让人相信学校会对举报信进行认真处理、会对整治校园欺凌动真格?
设置举报箱,只是治理校园欺凌很小的一步。治理校园欺凌,不仅要把举报箱安装在合适的位置,让孩子们够得着、敢于投,更要把举报箱使用好,把相关的制度要求落实好、执行到位。举报箱装好了,谁来定期开箱?收到举报信后,由谁负责处理?处理流程是怎样的?有没有设置举报人反馈机制?如何保护举报人的隐私和安全?这些问题如果不解决,举报箱就会沦为摆设。
举报箱“高高在上”、意见箱“设而不用”,有的挂在大门上方,有的钉在走廊高处,有的积满灰尘、塞满废纸,有的已经被遗忘在角落里锈迹斑斑,甚至变成了鸟窝,这种情况时常见诸媒体。因为位置偏僻、高度不当、无人管理,这些举报箱、意见箱屡屡成为摆设。更有甚者,有的举报箱正对摄像头,这让人怎么放心去反映问题?
举报箱是群众反映问题的重要渠道,是加强党群干群联系的重要方式。举报箱沦为摆设,不仅浪费公共资源,更严重的是,这样“做表面文章”“应付了事”,暴露的是相关责任人的敷衍态度——没有从使用者的角度去思考问题,更没把“方便群众”放在心上。如此,损害的是政府与群众之间的信任,削弱的是制度的公信力。
举报箱制度如此,其他制度也是如此。如果仅仅追求“有”而不问“用”,只注重“痕迹”而忽视“实效”,甚至沦为高高在上的摆设,那么再好的举报箱、再好的制度也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为何会出现这种“高高在上”的现象?根子在于少数干部政绩观错位、责任心缺失。有的认为制度“上了墙”就算“尽了责”,至于效果如何,那是后话;有的担心“多干多错”,宁可把举报箱挂高点、把意见箱设在监控下,也不愿真正去面对问题、解决矛盾;还有的习惯于“运动式”落实,上级一强调就匆忙上马,只求“有动作”,不求“有成效”。凡此种种,看似在落实,实则在敷衍;看似在作为,实则在作秀。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在于细节之处的用心。避免举报箱“高高在上”,要“沉下心”服务群众。说到底,便民服务各项制度的制定,检验的标准是群众用起来方不方便、问题能不能得到妥善解决。想让群众满意,一方面制度制定时就要用心用情,多想想老百姓需要什么,怎么方便;另一方面就是要完善制度执行的责任机制,明确谁来执行、怎么执行,形成全流程闭环。同时,完善监督问责机制也是重要一环。对于制度执行不力的情况,该曝光的要曝光,该通报的要通报,该惩处的要惩处。只有真正把群众放在心上,把制度落到实处,才能让每一项好政策、好制度,从高墙上“走下来”,走进百姓的心坎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