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梦然) 省商务厅联合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近日发布汽车购新促消费活动政策。通过全省统一分档发放购车补贴的方式,切实降低居民购车成本,激发汽车大宗消费活力,推动全省消费市场持续回暖。
本次购车补贴面向个人购置家用小型、微型载客新车,燃油车与新能源车均纳入补贴范围。其中,新能源车型须列入工信部车辆购置税免税目录。补贴按购车发票含税价格分四档执行,实行总额控制、先到先得、用完即止的原则。全省补贴标准统一,新能源车每档补贴较燃油车增加1000元,最高可享7000元补贴。该补贴可与汽车经销商优惠叠加,但不可与报废更新、置换更新及其他省级购车补贴重复享受,如同一车辆符合多项政策,消费者仅能选择其一申领。
政策执行以新车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实现新旧政策无缝衔接:2026年3月20日(含当日)前购车的,按各地原有补贴政策执行;3月21日(含当日)起购车的,统一按全省新标准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