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根据江苏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省安全生产第十一督导组日前进驻镇江,对镇江市开展为期2个月的安全生产集中督导。
2月13日下午,省安全生产第十一督导组进驻镇江市,立即与市政府、市安委办开展对接工作,传达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和省领导对做好节后复工复产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服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对第一阶段督导工作研究制订计划。
根据省委省政府和省安委会部署要求,本轮督导参照国务院督导模式,紧紧围绕“三个责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和专项整治行动落实情况,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进一步推动各地各部门树牢新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生产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形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工作合力。市政府、市安委办向督导组汇报了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展以及对于本轮督导的相关准备工作。副市长陈可可参加对接会。
2月14日,督导组对镇江市复工复产企业目录和前一阶段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清单进行全面分析梳理。2月15日下午,督导组兵分两路,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当前部分已复工复产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现场督导检查。由刘广忠组长和陈玉峰副组长分别带队,深入镇江长兴酒精有限公司、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丹阳龙江钢铁有限公司和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检查指导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督导组现场详细询问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情况、重点环节部位安全管控措施,并深入生产车间、中控室等一线场所,详细检查了解企业疫情防控、生产运行状况、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及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检查后,刘广忠要求镇江市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复工复产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关于切实加强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和安全服务的通知》和吴政隆省长、樊金龙常务副省长的重要批示精神,努力做到疫情防控有力有效,复工复产企业安全生产落地落细,组织领导严密精准、扎实高效。
(记者 陈志奎)
省安全生产第十一督导组受理举报电话和邮箱
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省安全生产第十一督导组对镇江市开展为期2个月的安全生产集中督导。其间,督导组将受理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来电、来信举报,并欢迎社会各界对督导组工作予以监督。
受理电话:0511—89981585
受理时间:2月16日—4月15日(9: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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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212000
江苏省安全生产第十一督导组
2020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