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构建“六位一体”工作格局
2024-04-09 09:13:00
来源: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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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钱兰 通讯员 沈慧

近日,休学4个多月的小林(化名)重新走进了校园。小林是兴化市兴东镇人,父亲病故,母亲离家出走,她跟爷爷奶奶及弟弟一起生活。由于不忍年迈的爷爷操劳奔波,小林辍学务工。村儿童主任走访时了解到小林的情况后,上报至“兴化市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信息平台”。兴化市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中心制定关爱保护方案,对小林及弟弟进行救助。目前,姐弟俩已享受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待遇,每人每月1900多元生活费,在校学杂费全免。

近年来,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市政府相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着力构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位一体”的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主任,32个政府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常态化开展线上线下普法宣传活动,推动在商圈、社区等场所建设儿童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开展“点亮六一·共护未来”未保宣传月活动,举办“爱自己 明法条”心愿纸飞机签名活动,营造浓厚的普法宣传氛围。加强市、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未保体系建设,截至2023年底,市、市(区)、镇街三级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实现全覆盖,建成市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1个、市(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6个、乡镇(街道)未保工作站91个、省级示范儿童“关爱之家”49个、未成年人成长护航基地10个,形成“未保中心+未保工作站+未成年人成长护航基地”模式。

三步排查、四色管理、N重关爱服务,相关部门探索形成“3+4+N”困境儿童精准排查保障“泰州模式”,在全省率先编制《泰州市困境儿童分类服务指导手册》,努力护佑困境儿童。市民政局牵头省内其他部门单位出台省地方标准《困境儿童风险评估服务规范》,牵头制定的《困境儿童风险等级评估规范》被列为民政部行业标准制定项目。建立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落实教育资助和教育帮扶措施,并为全市9000余名困境儿童购买了防贫综合保险。实施“牵手·困境儿童”福彩慈善保险项目,累计为375人次拨付资金600多万元,为困境儿童及其家庭撑起“保护伞”。

一名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一名监护人+一名帮扶干部,我市建立“1+1+1”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机制,全市所有农村留守儿童的受委托监护人均与各村(社区)签订《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实现有效监护全覆盖。组织1000多名困境留守儿童参加系列红色研学活动,让留守儿童体验到社会的温暖,引导他们健康成长。丰富农村留守儿童暑期关爱活动,全天延长开放未保中心、未保站、村(居)关爱点等儿童服务平台时间,依托未保工作站(儿童关爱之家)开设“青仔公益暑托班”。2023年,开设202个班次,5300余名儿童及家庭受益。

未成年人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参与者和生力军。我市发挥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合力,完善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制度,从各级公、检、法、司部门择优挑选358名在职工作人员,建成泰州市法治副校长人员库,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配齐法治副校长,将法治教育与青春期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安全自护教育、防欺凌教育等相融合,适时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保障和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为方便未成年人就近咨询法律问题、申请法律援助,全市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在法院、检察院、人社局等部门以及乡镇(街道)、村(社区)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点,为未成年人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2023年以来,全市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900多件,解答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开展法治讲座200余场,发放宣传材料10000余份,有力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作者:  编辑:马丽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