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四次会议
2020-01-13 08:29:00
来源: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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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融媒体记者 许琴)1月12日上午11时,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四次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张敬华、龙翔、沈文祖、郭腊军、林克勤、陈华(女)、张一新、张俊在主席台就座,张俊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大会秘书处关于各代表团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三个工作报告情况的汇报。

  会议讨论了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三个报告的决议(草案)。

  会议听取并通过了大会秘书处所作的《关于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本次会议期间,代表们紧紧围绕聚力建设“创新名城、美丽古都”,加快提升省会城市功能和中心城市首位度,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高质量推进“强富美高”新南京建设,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的程序向大会提出议案。到议案截止时间1月11日中午12时,大会秘书处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5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办理议案的规定》,经大会秘书长会议研究,建议将仇学富等10位代表联名提出的“制定《南京市社会治理促进条例》”等5件议案,交市人大常委会在大会闭会期间审议。

  会议听取了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候选人建议名单的情况汇报,确定了提交大会选举的正式候选人名单。

  会议通过了2020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草案)。

  会议通过了监票人、总监票人名单。

  会议书面听取了市发改委关于计划审查意见、市财政局关于预算审查意见处理落实情况的报告。

作者:  编辑:后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