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检察群英荟丨赵学武:“金牌教练”原是专家型检察官
2021-03-22 14:39:00
来源:江苏检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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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检察机关先进工作者、检察业务专家赵学武

头发微卷,鼻梁高挺,戴着一副无框眼镜,身穿合体的深色夹克,48岁的赵学武看上去比同龄人要年轻不少。一开口,语速略快、声音洪亮的淮安普通话,让人们对这位来自总理故乡的检察官油然而生亲近感。“其实教练还是挺严肃的,”全国十佳公诉人丁铌和全国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标兵李思雪不约而同地说,“但谈起他热爱的法律问题,会露出澄澈的笑容,眼睛里仿佛有星星闪烁。”

2020年9月,第七届全国十佳公诉人暨全国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在北京落下帷幕,江苏检察代表队斩获2名“全国十佳”、2名“全国优秀”的佳绩。作为备赛总教练,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赵学武第一时间在朋友圈转发了4名选手的喜讯,自己则深藏功与名。

赵学武在工作中

初一时阅读《民法通则》,高一时立志报考法学院,赵学武与法律结缘已有35年。在江苏三级检察院的检察同仁眼中,他是当仁不让的专家型检察官,更是打通理论与实务“任督二脉”的检察名师、带出多名国字号选手的“金牌教练”。

勤学善思的专家型检察官

2020年4月,某设区市检察院向江苏省检察院请示一起“棘手”的走私普通货物案——王某夫妻开了一家网店,靠代购走私零食、玩具等日用品为生,他们先后11次往返境外,每次都选择无申报通道入境,涉嫌逃税十万三千余元,刚刚超过走私犯罪10万元的起刑点。

本案的焦点在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正常通关时,每个公民都拥有免税从境外携带价值5000元以下物品的额度,这些物品不申报也不交税。如果扣除每次5000元的免税额度,王某涉嫌逃税的数额就不满10万元,不构成走私犯罪。5000元免税额度该不该核减?这引起了与会人员的激烈讨论。

赵学武条分缕析,阐明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国家不与民争利,5000元的免税额度是国家给百姓的福利,也是降低行政管理成本的手段。即便是代购走私行为,适用的法律规则也应与正常通关相一致,不能随便更改。且本案中代购走私的物品不是影响国计民生的战略物资,不是当前走私犯罪打击的重点。综合以上考虑,赵学武建议,从客观公正的角度,将5000元的免税额度予以核减,并对王某作出绝对不起诉处理。他的观点得到了省院领导的支持。

“特别敏锐,能迅速抓住案件的关节点!”“视野宽阔,思维缜密。”“行走的法律百科全书”……在同事眼中,赵学武是典型的专家型检察官。而这背后,是30余年对法律未曾改变的热爱。

“1986年,我爸进城时给家里带了本薄薄的《民法通则》回来。当时还在上初中的我当课外书读完了,读完后就有一种很不一样的感觉,法律语言真的很有魅力,简洁、精准、公平正义的内核,是读别的书籍没有的感觉……”赵学武笑着回忆起自己第一次对法律怦然心动的感觉。

后来考上当地最好高中的他,在和同学们驻足学校报栏的时候,从一张张《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上,感受到了这样鲜明的信息——这个国家的未来,法治化前景必将恢弘灿烂。1992年参加高考,除了保底志愿,赵学武全部填报了法学院校,并不负众望,以优异成绩考上了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

那是市场经济在神州大地风起云涌的时代。华政的四年,从各方面滋养着赵学武。思辨务实的校风,睿智博学的教授,富有个性的同窗好友,精彩的实践活动,织就了他多彩的大学画卷。而印象最深的,还是华政游伟教授激情四射的授课。正是在游伟教授的课堂上,赵学武第一次接触到“专家型检察官”的概念。“从此,立志要做一名专家型法律人”,赵学武笑着说。

1996年,赵学武大学毕业。本来,一所省内知名的法律院校已向他伸出橄榄枝,但同时他也考上了苏南某地检察院。是做一名年轻教师,还是做一名检察官?赵学武选择了后者。

“The life of law doesn't lie in logic,but in experience——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如果没有实践的千锤百炼,光靠着书本和理论,我觉得自己教不好法律。”回首当年的选择,赵学武脱口而出霍姆斯教授的名言。他表示,从不后悔。

赵学武与同事们讨论案件

从1996年到2006年,赵学武在无锡锡山、扬州邗江两地检察院公诉部门工作整整10年,办理了近700起案件。虽然数量不算最多,但他坚持把每一个案件背后的理论深挖吃透,用不同的部门法对案件进行评价,得出统一、协调的结论。这在当时,都是较为超前的办案理念。

办案之余,赵学武自费订购了《人民法院公报》《刑事审判参考》等刊物,每隔一段时间就专门去法律书店购买法律书籍。“从检以来,学武买的法律书估计有500多本,家里‘书满为患’。”他的妻子徐晓红笑言。

数年的积累后,赵学武开始爆发“小宇宙”,他的光芒也被越来越多的人看见:2000年,《公诉意见书浅探》一文被《人民检察》采用;2002年,仅用一周就高分通过第一届国家司法考试;2003年,29岁的他被破格任命检察委员会委员,办理的顾某某过失致人重伤案入选省高法参阅案例;2004年,受邀担任《清风苑》杂志“情理法理”栏目专家点评;创新开展变更追加补充起诉法律文书设计和集中司法程序设计研究,工作成效惠及全国检察机关……

2006年,赵学武通过遴选进入江苏省检察院,先后在公诉一处、侦查监督处、第一检察部、第四检察部工作,直接办理或指导办理《流浪地球》被侵犯著作权案等疑难复杂案件百余件,起草近20个省级规范性文件,先后被评为全省检察业务专家、省委政法委法律专家库成员。2020年11月,他指导基层院撰写的某器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入选最高检第22批指导性案例。

他常说,寻求每一个案件处理的公正与妥当,促进一般公正和个别公正在个案中的协调,才是真正的公正。办案要将法律知识与社会经验融会贯通,实现天理、国法、人情的统一。

打通“任督二脉”的检察名师

如今,打开“务实”APP首页,一眼就能看到赵学武主讲的热门课程《刑事证据审查的内容步骤和方法》,这是他多年研究证据法的智慧结晶。

2008年省院首次组织初任检察官培训班,领导点名指定赵学武担任公诉条线的检察官兼职教师。赵学武欣然接受使命,并在这条道路上不断“升级”。

十余年间,他讲课的对象从江苏三级院到国家检察官学院,在反复的授课与对下指导中,他倒逼自己不断更新理论,持续跟踪学术前沿,吃饭、走路、乘地铁也不忘戴着耳机听法律讲座和专家评论。

“让优秀的法学理论落地,让成熟的司法经验上升,在中间形成方法论。”这是赵学武理想的法学理论与司法实务的关系,也是他所推崇的司法办案方法。通过日复一日的读学悟思,他打通了理论与实务的“任督二脉”,逐步形成自己的刑事司法理论知识架构。

从检伊始,赵学武就将证据法作为理论研究的切入点,在办案实践中日益精进。他对证据能力三要件的分析得到南京大学秦宗文教授等高校学者的充分肯定,并为《江苏省检察机关刑事案件证据审查指引(试行)》的起草提供了理论支撑。

2006年起,赵学武开始研究三阶层理论,并开发了《三阶层体系的运用——从形似到神似的转变》课程,在全省检察系统广受欢迎。有一次,基层院办案人员向赵学武请教一个案件:一名男子分别伪造了80万元和16万元的银行存单两张,前者交给情人讨其欢心,后者交给邻居作为3万元欠款的担保。这名男子伪造存单的行为是否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涉罪的数额如何认定?

“三阶层理论一定要分析法益。”赵学武一语道破此案的关键。“伪造金融票证罪侵犯的法益是金融票证的信用,男子使用16万元存单作为质押,实际使用了存单的信用,侵犯了金融秩序,构成犯罪;而80万元存单是为了哄骗情人,没有侵犯金融秩序,虽然行为违法,但不构成犯罪。”

大家听了恍然大悟,赵学武补充道,“这就是三阶层的魅力!”

赵学武在江苏省刑事诉讼法学年会中作主旨发言

至今,赵学武已开发了近20门课程。其中省院重点课题《重大侦查活动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在2018年最高检新时代检察理念专题研讨会上作交流发言。2019年《侦查活动监督的理论、制度和实践》课程入选国家检察官学院首批课程研发立项名单。《刑事案件事实认定的方法》课程经过持续更新完善,2020年9月被江苏省干部教育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列入“江苏省干部教育培训名师名课”。

亦师亦友的“金牌教练”

2013年,赵学武首次以“教练”身份带领江苏检察代表队参加第三届全国侦监业务竞赛,但成绩并不很理想。2016年他又受命带队备战第四届全国侦监业务竞赛。此时的赵学武理论素养日臻成熟,坚定地在全省侦查监督条线大力推动刑事法学理论更新,他每隔一段时间就给种子选手们打电话,督促他们吸收新的理论。

集训的前半段赵学武还借调在最高检,人虽然在北京,制定的复习计划早已“飞”到选手手中,表格密密麻麻,细化到每个半天,要求严格执行。

淮安经济开发区检察院的李思雪清楚地记得,临近全国比赛仅剩下不到2个月,赵学武又布置一项艰巨任务:把《刑诉法》重点法条全部背诵下来。

队员们对背法条是一万个不乐意,但还是拗不过赵学武的坚持,因为他使出了“杀招”——带着大家一起背。

只见他单手拿书,却也不看,脱稿给选手一条一条讲解,讲着讲着,用略带淮安口音的普通话忘我地感叹:“这个法条怎么能考虑得这么完备,真是太美了啊!”

2016年11月,在全国侦查监督业务竞赛中,3名江苏检察选手10占其3,一举取得3个全国侦监业务标兵的优异战绩。

2020年又迎来了第七届全国公诉人业务竞赛,这是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后首次高规格的刑检业务竞赛,吸引了四级院全体检察人的目光。省院党组对竞赛高度重视,院领导多次听取情况汇报,推进集训工作。担任总教练的赵学武自我加压,认真研究各省竞赛试题,反复细化集训方案,力邀专家大咖和往届获奖者传经送宝。他对选手的“魔鬼”式训练也继续升级:安排了12次模拟笔试,每次至少8小时;每两天一场辩论,每周一次业务答辩。

3个月的集训被他分为三段,第一个月打牢理论基础,第二个月主攻刑法分则,第三个月专题强化突破,有条不紊地推进。他把多年的研究成果浓缩成证据审查、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10个专题,用6个半天倾囊相授给队员们。后来夺得全国十佳公诉人的汤智回忆,“教练一讲就到半夜11点多,很多理论、观点填补了我们知识体系的盲区。”

赵学武担任江苏省第九届仙林成才杯模拟法庭大赛决赛评委

赵学武喜欢读古文,认为简洁凝练的古文有助于培养辩论的语感。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的苏云姝在全省公诉竞赛的决赛中脱口说出6个字,“刀已掉,险已消”,节奏铿锵,言简意赅。赵学武以此为例,向选手反复强调读古文的重要性,给选手们购买了《大学》《中庸》,要求大家每天朗读10分钟。

这样“剑走偏锋”的训练起到了很好的效果。在一次模拟辩论中,为了论证社会大众很难理解专业的法律合同条文的精准意思,苏云姝急中生智,就地取材,再次爆出“金句”:“就像《大学》《中庸》里的每个字我都认识,但连在一起就不知道是什么意思。”这个生动表达令大家拍案叫绝。

近年来,赵学武指导的多名选手获评全国侦查监督业务标兵、全国十佳(优秀)公诉人,他本人也成为江苏检察公认的“金牌教练”,全省检察机关多项高规格的竞赛、选拔考试试卷都出自他手。

现在,赵学武的工作变得更加忙碌,但他眼中因对法治的坚守而闪烁的光芒依然耀眼。已近知天命,仍热血如少年,这是热爱的力量,也是相信的力量。

因为相信,所以看见;因为相信,才能一步步靠近理想。

正如他在一篇讲课稿的结尾所写:实现刑事法治,是我们法律人共同的理想。如果每一个人都有一个中国梦,那么我们法律人的中国梦,一定是法治梦。

人物点评

秦宗文(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我是做学术研究的,与赵学武检察官也因学术结缘。初次相见,相谈甚欢。学武的法学知识储备之丰富、对学界前沿动态之熟悉,出乎我的意料。再加上他为人十分诚恳,我们很快成了谈得来的朋友。

这种“以文会友”的友谊,随着时间的流逝不断加深,我们成为学术挚友。他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的搬运工”,发表了一系列“干货”文章。这些文章基于办案的经验感悟,多有理论创新,对我颇有启发。我几乎每篇都看,并推介给学生。他有新的研究成果,也往往第一时间征询我的意见。

学武的学术研究整体上有三个突出特点:一是立足实践一线,善于从实践中发现问题,准确把握实践的真需求;二是能够把自己的理论储备和发现的问题结合起来,深入分析和思考,提出自己独到的见解;三是能够将思考的观点转化为操作性强的方案,反哺实践,推动问题解决。

学武对证据法用功颇深。2018年6月,他针对司法实践中证据能力排除规则模糊不清的现象,整理多年思考心得,融合执笔起草全省证据规则的核心思想,写成《十大证据能力排除规则》一文,此文后被理论界和实务界多次引用。在2018年、2020年全省刑诉法年会上,他的佳作《证据能力三要件》《印证与心证》的创新性,得到与会人员的充分肯定。

思与行,学人与检察官,在赵学武身上合一呈现。

汤智(全国“十佳公诉人”、高邮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兼第二检察部主任):

“金牌教练”、“魔鬼考官”、“资深自媒体人”,这些称呼都是我对赵学武教练的“传闻”印象。2020年6月至9月,因备战全国第七届公诉人大赛,我和他有了一次共处百日的机会,并由此刷新了对他的认知。

在我们四个集训队员眼中,教练既是严苛的老师,又是最亲的兄长。他的严苛在整个集训过程中体现得淋漓尽致,为了让我们全面提升业务笔试能力,适应不同风格的笔试题目,教练给我们安排了十二次模拟笔试,每次至少八小时。所以,当我们在全国赛场上跟其他省份的小伙伴们交流的时候,很多省里的小伙伴都惊呆了。同时,教练还经常搞“突然袭击”,让我们强大了心理素质。

作为兄长,教练对我们的生活关心入微,让我们倍感温暖。考试晚了,他不准我们吃食堂的冷饭,“押”着我们去吃热的;担心我们在比赛期间睡不好觉,生活不习惯,他殚精竭虑,帮助解决……

集训之外,教练是对理论和实务研究“入木三分”的学者型检察官。他的公号文章理论与实务并重,逻辑和文采兼备,为检察同仁提供了丰富的学习资料。集训期间我们和教练之间经常因为对理论观点的理解不同而争论,正是通过这种争论,我们收获颇多,对争议点的理解更为深入、透彻。这段经历成为我和队友的宝贵财富,激励着我们在法治路上继续前行。

作者:  编辑:杨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