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 波
日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垄断协议案行政处罚决定书。4家企业因达成并实施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价格垄断协议,最终被罚没款合计3.55亿元,此外组织者郭某某个人被顶格罚款500万元,4家药企的4名责任人各被罚60万元。
一支药的价格在人为操纵下竟然暴涨282倍!4家药企联合哄抬原料药价格,这不仅是对市场规则的践踏,更严重加剧了普通消费者的负担。更令人愤慨的是,这些企业选择在新冠疫情期间实施垄断,而地塞米松正是被列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的救命药。这种将患者生命作为筹码的暴利游戏,已然触碰法律与道德的双重底线。
值得欣慰的是,行政处罚决定彰显了监管部门对“企业+个人”全链条追责的决心。不仅对4家企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销售额8%罚款,还对组织者郭某某顶格处罚500万元,4名企业责任人被各罚60万元。
药品垄断具有特殊的危害性。不同于普通商品,原料药市场具有“小品种、高门槛”的特性,一旦被操控就会引发制剂价格连锁反应。地塞米松原料药案中,垄断行为直接导致下游制剂价格飞涨,在加重患者负担的同时,更危及重症患者的用药可及性。因此,有关部门有必要加大力度维护医药市场秩序。除了事后严惩外,还需建立原料药备案采购、价格监测等预警机制,为行业划出清晰红线。值得关注的是,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与反垄断法已形成监管合力,对情节严重者可吊销药品批文。
3.55亿元罚单落地,彰显了国家守护民生底线的决心。当救命药变成某些人的“发财树”,监管部门的重拳出击不仅是维护市场秩序,更是在捍卫“生命至上”的价值准则。对囤积居奇、垄断市场者零容忍,就是对人民健康的最大负责。